二、 考试报名办法
(一) 职位查询
2008年上海市各级机关具体的招录人数、职位、考试类别、资格条件等,详见《上海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》(以下简称《招考简章》),《招考简章》从12月3日起可通过上海“21世纪人才网”(www.21cnhr.gov.cn)进行查询。
对《招考简章》中的专业、学历、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,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,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“21世纪人才网”《2008年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一览表》。
(二) 报名方式
1、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笔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至23日。报名网址为上海“21世纪人才网”(www.21cnhr.gov.cn)。
2、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,可任选一门或多门专业考试科目,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。
3、实行告知承诺制。考生报名时,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,如实填写《上海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》,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(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,jpg格式,高度105至210像素内、宽度75至150像素内,大小50KB以下)。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,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、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责任自负。
4、完成网上报名、上传电子照片后就可进行网上缴费,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07年12月17日9:00至12月24日12:00。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,请于2008年1月4日9:00至1月10日18:00在上海“21世纪人才网”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
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,不实行网上缴费,本市考生持街道(乡镇)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(原件)和“社会救助通知书”(复印件),外省市考生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(区、市)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(复印件),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(区、市)扶贫办(部门)出具的特困证明(原件)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(复印件),在网上完成报名、正确上传照片后,凭本人报名序号,于2007年12月19 日下午14:00-16:3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(瑞金南路438号,近斜土路)办理减免手续。
三、 考试方法和内容
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。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。考试范围以《上海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》为准。《考试大纲》在上海“21世纪人才网”上公布。
1、公共科目考试包括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和《申论》。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月12日。
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、综合管理、经济管理、财务管理、信息管理、城市建设管理等六大类。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月13日。
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参加考试时,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。
2、笔试成绩及合格分 数线可于2008年2月下旬通过上海“21世纪人才网”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(www.spta.gov.cn)或声讯电话(95001966)查询。
3、笔试成绩合格者,于2008年2月27日至3月4日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,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。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机关的面试。